2026年公告-山东发展单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日
公告-山东发展单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
(招标编号:0627-2607024044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招标条件本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山东发展单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招标人为山东发展单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单县西南约30km,距菏泽市约78km,属内陆平原风电场,场区东西最大跨度约 20km,南北最大跨度约14km。风电场区地势平坦,机位点平均海拔高度在45~60m之间,地 貌以农田、村庄为主。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206.25MW,拟安装33 台单机容量为6.25MW 的风电机组,采用170m混塔,新建1座220kV升压站。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1个标段,33套塔架设备。
2.3招标范围:
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件采购;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招 标范围内风电机组塔筒钢混塔及附件的材料采购、制作与组装、混塔段预应力系统的体外张 拉、运输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山东发展单县20.62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钢混塔架及附 件采购:塔架设备33套,风机塔架为锥形渐变径钢混塔,采用体外预应力系统。供货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以及合同设备 的税费、责任内的道路协调和修整、从制造厂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道路分界点见附件,分 界点(含分界点)之前的道路修整协调由投标人负责,分界点至风场机位点的道路修整协调 由招标人负责。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1)混凝土塔架的供货:混凝土塔架主体、过渡段、预应力钢绞线及附件(包括基础内预应 力钢绞线用埋件、锚具套装及预应力施工等)、混凝土塔架段内饰件(含照明系统)、动力插 座系统、防雷接地线、风机至箱变的电缆桥架(塔架内)、电缆固定件(塔架内)、常规升降 机导向爬梯、常规免爬器导向爬梯、塔架内灭火器、混塔预埋门框、混凝土塔架预埋件、环 氧结构胶(或座浆料)、塔架二次灌浆料、密封胶条、锚栓连接件、调平垫片、混凝土管片 连接螺栓等的供货。包括门禁报警系统、电子门锁等其他电子设备供货;包括风机基础盖板、 塔外电缆槽盒、基础内部电缆走线桥架的供货;
2)钢塔架的供货:钢塔架筒体、法兰、爬梯、桥架、平台、电缆夹块等的供货以及运输, 包括照明系统、钢塔架连接高强度螺栓、电装用电动葫芦、电装与调试;
3)吊装专用工具的供货:至少满足四个及以上吊装工作面需求的吊装临时平台、混凝土管 片拼装平台、混凝土管片吊具、吊带,不包括钢塔架和主机吊装相关的工具工装;
4)混塔智能锚索张力计:智能锚索张力计(单台混塔不少于10个)、数据采集仪、安装附 件及服务器;
5)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
6)提供图纸及资料;
7)现场技术服务等。
卖方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项目现场机位点或指定交货点。卖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 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并提出大件 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项目现场指定交货地点。如沿途需要对涵洞、桥梁、道路、 建筑物等进行改造,自卖方工厂至项目道路分界点(含分界点)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卖方承担。 投标单位投标前应到现场对沿线道路及风场地形地貌进行详细踏勘,将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 和困难发生的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内。
2.4交货地点:风力发电场的现场指定吊装位,车板交货。
2.5交货期:8月至12月。需连续供货,满足现场吊装进度,具体交货时间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根据工程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投标人应成套交货,在满足此交货期和进度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 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响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须具备项目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证明。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 (2023年度至2025年度)至少有1项单机容量不小于6.25MW、轮毂 高度170米及以上混塔实际生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国内累计生产混塔的总装机容量在2GW及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有 良好的运行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
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3年度至2025年度)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 未提供),若无法提供2023年-2025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可提供2022年-2024年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或需开具相关证明。如因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导致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表, 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或投标专用 章);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 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货物类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其他要求:投标人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认证机型高度不低于所投 机型(轮毂高度170米,含部件认证部分),认证机型的单机容量不应小于本项目机型的单 机容量 (6.25MW).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6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6月22日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