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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纺织鞋业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图谱绘制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西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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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纺织鞋业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图谱绘制项目
发布时间:6月1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高县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纺织鞋业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图谱绘制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上高县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纺织鞋业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图谱绘制项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2)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所投的进口产品(具体品日:1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授权;(适用于服务项目包含需要有效授权的进口产品)
5.2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6月1日至6月10日,(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