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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0KW直流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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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0KW直流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充电站项目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0KW直流充电桩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一体式120KW直流充电桩24台,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
2.5供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2.6预算金额:预算总价:1176000元;预算单价:49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盖章后清晰可辨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获取文件登记表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及时回复已收到。
4.3.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