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9月28日
讯息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丽江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 24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CR-20250926。
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万元/年。
采购需求:为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面粉、肉、饮用奶、面点、鸡蛋、蔬菜、调味品等,具体采购数量以丽江市古城区幼儿园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若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幼儿园考校小组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当期合同,中标方不得提出异议。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或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注: 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 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提供相关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一般应安装车辆行驶轨迹监控、装卸视频监控等设备,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隶证(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
①自有车辆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②需提供车辆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定期检验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
③提供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
3.4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承诺书);
3.5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提供承诺书);
3.6指导幼儿园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承诺书);
3.7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 14: 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信息登记材料一套到云南省丽江市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正、补充。信息登记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的,均应提供此项证明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参与投标报名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事宜,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出具并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3.告价:人民币 400 元/份,告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纸质文件递交,现场开启: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缴纳金额(元):100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bm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