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充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抗氧剂-245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充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抗氧剂-245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充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充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抗氧剂-245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01420
2.1.招标项目的简介
本次招标为充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鲁南化工)抗氧剂-245公开招标,鲁南化工聚甲醛事业部使用,数量200吨(预计使用6个月)。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使用地点:充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聚甲醛事业部现场
2.2送货管理:按照使用单位要求送货,投标人根据产品使用情况,负责将抗氧剂-245运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经双方现场人员验收确认后,卸至使用单位存储场地。
2.3 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付款。投标人必须提供固定合法的企业付款账户信息,否则不能办理结算。
2.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货到后经验收合格,出卖人按照使用单位签字认可的送货通知单(代质量验收单、收到条)开具 13%增值税发票,连同送货通知单(代质量验收单、收到条)、送货清单等一并交于买受人,买受人办理挂账手续。在质量异议期(交货完成之日起一个月)结束后,买受人支付挂账金额的90%货款,留取挂账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挂账完成之日起6个月后,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由使用单位出具的《合同质保金解除证明书》进行支付。货物虽经初次检验合格,但不免除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
投标人须完全响应招标人结算付款条件再组织投标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备招标货物资质的生产商、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提供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请提供)、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贸易商提供营业执照,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能力。
3.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资格和能力。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单位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2.2.银行开户许可证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2.3.行业相应资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2.4.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材料(第三方产品质量证明、质量体系认证、专利权证书等,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4.2.5.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4.2.6.投标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4.7.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同类型使用单位的供货业绩,日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及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原件的权利。投标人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产品使用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不少于三份。招标人保留查验使用情况证明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5.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管家”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照以下说明。
5.3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投标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电招平台使用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线下通过网银向电招平台使用费虚拟账户缴费并完成报名后方可在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并能下载招标文件后为报名成功。
报名阶段,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电招平台使用费的必须上传缴款人授权书,电子发票将发送至“设置开票信息”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和接收发票邮箱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和无法接收发票,责任自行承担。
5.6本项日电招平台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电招平台使用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51发要”。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人线下通过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可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入开标大厅。
7.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或投标人远程线上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