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公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独流镇充电桩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JY2025146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独流镇充电桩EPC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0万元,招标人为中湲(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独流镇充电桩EPC建设项目已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湲(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2.2规模:项目建设充电场站16个,总车位数量199个;
2.3投资额:约13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十六个新建充电场站,配套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
2.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4)项目部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职工;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
④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⑤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名单;
(6)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至少满足本项目企业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3.1.2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30元(含税),售后不退。
4.3线下获取。凡有意参加者,在领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
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分别加盖联合体投标人单位公章)②如由法人来领取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由经办人来领取文件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领取文件时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分别加盖联合体投标人单位公章。
4.4线上获取。不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可以将4.3款要求的盖章资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投标人将盖章资料的原件邮寄给招
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将汇款账户发给投标人,在收到文件费后,将招标文
件寄送给投标人。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
电话及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