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太仓宝龙福朋酒店收银一体化(opera类)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招标条件
本太仓宝龙福朋酒店收银一体化(opera类)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太仓宝龙福朋酒店收银一体化(opera类)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太仓宝龙福朋酒店收银一体化(opera类)项目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或授权代理商(须同时出具代理商取得原厂商的资质授权)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或项目合作相关案例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自2023年1月1日(含)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在银行同业具有酒店系统实施的成功案例(须提供收银一体化(OPERA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对投标人所报业绩案例内容的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截至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采购人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供应商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采购人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采购人继续使用合同项下的服务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7.供应商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
8.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内各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9.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授子合同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
包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1 09:00到2025-09-18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2 14: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2 14:00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