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标讯咸阳市永寿县人民医院用电代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QHJY-2025-02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
一、招标条件本永寿县人民医院用电代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永寿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永寿县人民医院用电代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寿县人民医院用电代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永寿县人民医院用电代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须在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具备电力交易资格(须提供陕西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0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由委托人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8项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1套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咸阳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