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信息重庆紫金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2025年9月9日
告知信息重庆紫金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本重庆紫金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2285.616万元,招标人为重庆紫金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紫金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紫金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紫金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秀山县溪口镇龙洞村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约40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包括厂房在内约160000平方米。采用国际国内领先技术和工艺,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内容包括:纯石墨化炉、整流一体式变压器、炉窑烟气处理装置、炭化炉、气流磨、造粒包覆反应釜、自动筛料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预估价):约122285.616万元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勘察部分:本项目范围内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查、补充勘察、超前钻探(如有)、持力层检验(如有)、地勘成果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并配合设计服务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配合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的审查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勘察技术咨询服务等
(2)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和所有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若有)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3)施工部分: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4)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与维护、试运行等,投标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其他部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审核、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6)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工期要求:总工期9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勘察周期:45日历天;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30日历天,初步设计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或通过网络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及电话)、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网络购买请将以上所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