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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2025年9月9日
打印公告
招标推荐=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DDHT2025090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万元,招标人为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DHT2025090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讼案件代理项目。根据 2013年12月28日滕州市人民政府与山东怡之航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滕州国际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投资合同书》,约定山东怡之航实业有限公司与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该项目建设用地在租赁期间,享受零租金,租赁建设用地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山东怡之航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及2014年 11月 10 日滕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国际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优惠政策的批复》第一条“该项目建设用地在租赁期间,享受零租金,租赁建设用地产生的税费由你单位承担……”的规定,山东怡之航实业有限公司在使用租赁土地期间所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均应由其承担。山东怡之航实业有限公司并未按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替山东怡之航实业有限公司垫付2012年8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共计 25920505.81 元。
申请根据《滕州国际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投资合同书》约定,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山东怡之航实业有限公司返还垫付的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 25920505.81元。本项目拟选定一家律师事务所对本案件进行诉讼代理。
2、资金来源:自筹
3、预算金额:30 万元
4、服务期限:从签订诉讼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件代理完成止。
5、质量要求:从签订诉讼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件代理完成止,包括案件诉讼及执行的全
过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司法厅或司法局注册登记的合法律师事务所;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只接受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中介机构库项目入围事务所的报名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1.时间 自2025年9月8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2.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将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为PDF 文档,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名称为“报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送邮件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
报名资料顺序如下: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滕州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中介机构库项目入围通知书
(4)文件工本费汇款回单
(5)供应商联系信息(包括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招标文件邮箱)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不按本公告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不予接受。
3.售价:每份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未按规定获取的谈判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 12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