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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智慧医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省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四川    2025年9月8日
打印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智慧医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复文号

泸纳发改行审【2025】80号

建设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牵头,整合泸州市纳溪区中医院、区妇幼及13家基层医院内各项职能和资源优化业务服务流程,构建医疗“七大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区域医疗服务协同、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及基层医疗卫生综合管理等应用,同时对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及护国镇卫生院的HIS、Lis、Pacs、EMR等系统进行提档升级全面提升紧密型区域医共体数字服务和治理能力。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算力。;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0.0

类似业绩

信息网络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及重要设备和材料等招标采购,具体以本项目实际代理服务为准。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5-09-08 00:00至2025-09-11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5-09-08 00:00至2025-09-11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信息网络类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个人类似业绩。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 ;②专职技术人员3人:;③本项目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均应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并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24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申请人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招标代理登记证,申请人及项目人员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附截图);④类似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完整截图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可辨;⑤提供完整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⑥投标申请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司电子签章或鲜章,无电子签章或鲜章的视为废标处理。7、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595791447@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8、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价【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30-425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