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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咨讯厦门理工学院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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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咨讯厦门理工学院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理工学院食堂餐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厦门理工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厦门理工学院食堂餐饮服务、数量:1项、简要技术要求 :学校现有教职工约1560人,全日制学生约19200人,本项目根据教育部及省教 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采用“零租赁”方式。经营周期:运营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五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在前一个合同期内考核平均分达到80分及80分 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考核办法按《厦门理工学院食堂监督与考核 办法》执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知行二餐厅餐饮服务;(002)集美苑餐厅餐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知行二餐厅餐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同包001(知行二餐厅餐饮 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则须提供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 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 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 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2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

,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信用信息查询

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信 用 中 国(福 建 厦 门)”网 站( credit. xm. gov. cn)、“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 tp:// www.gsxt.gov.cn) 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3.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 并存档。

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 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 ,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

,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并提供近6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 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二、特定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为餐饮服务企业

,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并书面承诺中标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 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餐饮经营中未发生 构成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事故等级记录(食品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 5日修订]的规定分四级,

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 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

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 《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分四级 ,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声明函。

3.根据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文相关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未被教育部门列入校园食堂承包经营黑名单的声明函。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002集美苑餐厅餐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同包002(集美苑餐厅餐饮 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则须提供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 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 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 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2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

,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信用信息查询

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信 用 中 国(福 建 厦 门)”网 站( credit. xm. gov. cn)、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 tp:// www.gsxt.gov.cn) 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3.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 并存档。

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 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

,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

,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

,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并提供近6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 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二、特定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为餐饮服务企业

,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并书面承诺中标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 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餐饮经营中未发生 构成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事故等级记录(食品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 5日修订]的规定分四级,

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 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

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 《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分四级 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声明函。

3.根据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文相关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未被教育部门列入校园食堂承包经营黑名单的声明函。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8日 00时00分到07月14日 09时14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6月18日]至[7月 14日]上午[9:15:00];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4日 09时15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4日 09时15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