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投标-河南省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打印公告



投标-河南省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一标段;(002)南 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二标段;(003)南阳医学高等 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三标段;(00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 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四标段;(005)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 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五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4年及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响应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 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1.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 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12.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按标段序号顺序评审,在先 评审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1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校区经营食 堂的餐饮企业,以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002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4年及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响应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 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1.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 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12.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按标段序号顺序评审,在先 评审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1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校区经营食 堂的餐饮企业,以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00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4年及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响应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 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1.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 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12.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按标段序号顺序评审,在先 评审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1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校区经营食 堂的餐饮企业,以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00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4年及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响应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 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1.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 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12.本项日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按标段序号顺序评审,在先 评审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1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校区经营食 堂的餐饮企业,以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005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五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4年及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响应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 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1.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 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12.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按标段序号顺序评审,在先 评审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1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校区经营食 堂的餐饮企业,以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7日 08时00分到06月2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 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胶装成册,否则 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阳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7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W-2026-0603
2.项目名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所在位置 相关要求
1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
服务项目一标段仲景西区第一食堂一层南+职工餐厅基本大伙由公司自营,须按采购人需求 打造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于一体的智慧食堂。项目需配套安装食品安全管理、食材溯源、 线上下单、“互联网+明厨亮灶”等系统及各类智能运营设备。
2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
服务项目二标段 仲景西区第一食堂二层
3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
服务项目三标段 仲景西区第一食堂一层北
4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
服务项目四标段 仲景西区第二食堂
5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委托经营
服务项目五标段 仲景东区食堂二层
4.服务要求
4.1采购内容: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职工食堂经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
4.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仲景西区第一食堂一层南+职工餐厅;
第二标段:仲景西区第一食堂二层;
第三标段:仲景西区第一食堂一层北;
第四标段:仲景西区第二食堂;
第五标段:仲景东区食堂二层。
4.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采购人要求;
4.4服务期限:3+1+1年(3年期满后,餐饮企业能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餐饮服务工作并且未 出现违反合同现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续签期间在经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学校 做好餐饮服务工作并且未出现违反合同现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再续签1年)。
4.5服务地点:南阳市
5.合同履行期限:同承包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4年及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具备行政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响应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 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1.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 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
12.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按标段序号顺序评审,在先 评审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1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前,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校区经营食 堂的餐饮企业,以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与投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 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6月17日至6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
3.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需胶装成册,否则拒收),
4.售价: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南阳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