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关于2026年度-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浦口自来水有限公司数据资产暨人工智能ABS信用再担保机构(含融资担保公司)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8日
招标关于度-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浦口自来水有限公司数据资产暨人工智能ABS信用再担保机构(含融资担保公司)
(招标编号:JSJR2026-0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本南京浦口自来水有限公司数据资产暨人工智能ABS信用再担保机构(含融资担保公司)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1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拟发行 ABS 规模预计约11亿元(具体规模以监管审批为准),优先级部分规模约 10.6亿元,一次性发行。发行期限:3+3+3年(具体期限以监管审批为准)。由中标人为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的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对差额支付资金核算日,专项计划财产不足以按照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或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及对行权价款核算日,专项计划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根据协议约定支付回售价款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浦口自来水有限公司数据资产暨人工智能ABS信用再担保机构(含融资担保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浦口自来水有限公司数据资产暨人工智能ABS信用再担保机构(含融资担保公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经营范围应包含发行债券担保(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③在参与购买服务竞争前或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1月- 0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09日09时00分到06月1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材料为:转账截图、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1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担保费费率报价上限为0.6%/年(含税),投标报价不能为负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周期:3+3+3年,其中本次招标约定服务期间为项目启动到招标人第一次有权行使回购权为止,即第一个3年。3、潜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身份证原件;(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递交份数:壹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文件壹份(U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