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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西    发布时间: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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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50万元,招标人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2.2项目公司: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单位。
由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3项目实施地点:起运地点为临港公司仓库,原则上优先选择临港公司自有码头作为始发
港,国能广投码头、广投北海电厂码头或北海铁山港码头作为备选(以下统称“北海码头”)
卸货地点为辽宁省相关港口(主要包括锦州港、盘锦港、营口港)。
2.4项目规模:氧化铝总运量暂按140万吨计。各阶段非招标采购时间、承运时间以及承运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问执行阶段具体运量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运输方式为公海联运。2.7服务期限:有效期预估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合同执行阶段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8项目概算:约19050万元。
2.9项目类别:服务。
2.10其他说明
(1)北海临港码头建设1个20万吨级散货泊位,码头泊位长度为361.5mm,按一字型布置,码头前沿线布置与规划码头前沿线一致,方位角为N160.7一N340.7。码头前停泊水域宽度为100m,前沿设计泥面底高程为-18.4m。码头宽30.5m,单线航道宽度为265.6m,设计底高程-18.4m(乘潮水位取3小时90%保证率水位2.78m)。
(2)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承运方)原则上采用2万吨级及以上船舶进行承运,不固定船舶及船只数量。如投标人(承运方)确需变更船型,须至少提前2天告知招标人(委托人)在取得招标人(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变更船型。原则上每航次船舶需清舱,如另作安排需双方书面确认。
(3)本项目采用“招标入围+非招标采购(包括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模式,采用合格入围制,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可成为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招标阶段的“招标人”,在非招标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入围供应商在被采购人选为最终供应商后称为“成交人”或“承运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以下两项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具备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其中一种资质:(2)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无船承运NVOCC备案证书》(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路货物
运输合同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万吨(含)或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公铁货物运输合同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5万吨(含)或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含)。“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散货、集装箱货物运输业绩等,“公铁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纯公路货物运输业绩或纯铁路货物运输业绩或公路与铁路联运的货物运输业绩。“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散货、集装箱货物运输业绩等,“公铁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纯公路货物运输业绩或纯铁路货物运输业绩或公路与铁路联运的货物运输业绩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
1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4.招标入围及非招标采购办法
本项目采用招标入围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分阶段进行非招标采购确定最终承运人。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
1.1入围程序
(1)本项目采用“招标入围+非招标采购采购”模式,采用合格入围制,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可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2)本入围阶段不设最高限价。
(3)入围有效期为一年,约365个日历日,暂定为自第一船承运之日起算。具体运输合同执行阶段以非招标采购成功并最终签订的具体承运合同为准
(4)投标保证金:招标入围阶段,投标人需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至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履约保证金:凡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的,需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6)各入围供应商需就本项目运输线路(即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定期发送书面市场价格说明函件,列明当期市场运力及行情等情况。
4.2非招标采购及确定成交人程序
(1)非招标采购邀请:开展非招标采购之前,采购人将发布非招标采购公告,并邀请入围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以当次采购公告及非招标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2)非招标采购频次:承运周期为7月至2027年6月,预计总运量约140万吨,采购时间、承运时间以及承运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非招标报价:入围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报价。
(4)最高限价:各阶段采购均设置最高限价,具体以采购人在非招标采购阶段发布的相关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入围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5)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根据当次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的情况,将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次采购的成交人,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6)签订合同:成交人需与采购人(含项目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按照成交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7)其他要求:入围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报价或者无效报价累计达3次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定期发送书面市场价格说明函件累计达2次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没收其框架协议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视自身实际工作需要补充新的入围供应商名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4日17时至6月11日17时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6月25日9时3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