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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关于2026年度-沙湾市靖晟建材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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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关于度-沙湾市靖晟建材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JTYSW-202606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杭械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25 万元,招标人为沙湾市靖晟建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6辆3吨重叉车,6辆50 装载机,18 辆 150 轮挖。包括以上采购内容的供货、保险、税费、仓储运输、现场装卸(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及保管、二次搬运,检验及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移交等工作,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货物采购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机械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沙湾市棉花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机械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子项目为叉车)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全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制造厂商产品质量售后保证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装载机生产制造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全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制造厂商产品质量售后保证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有效的挖掘机生产制造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经销商产品质量售后保证承的,应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全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制造整机同品牌配置)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含加长臂、抓头原厂配套整机稳定性计算说明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确保改装后的整机安全可靠。同时提供确保加长臂和抓头改装后的安全运行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8日00时00分到06月12日23时59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请各潜在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到沙湾市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1、最高限价:11250000元。
2、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机械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交付等一切工作。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