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6日
招标-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YNDD-20260510)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
一、招标条件
本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鉴于学校各类食材每年需消耗约180万元,投标价格需合理合规,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同类食材平均价格,确保性价比最优,同时需承诺价格稳定,若市场价格出现重大波动,按约定方式调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自备配送人员,配送食品原材料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后负责将产品搬运至指定存放点;须全部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注:除配送人员外,至少再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项目的沟通协调、食品原材料质量、配送时效、售后保障等事项。
3.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投标的,清真类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应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若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清真产品运输途中要确保车辆干净,不与非清真食品混装,防止产品污染,提供书面承诺。
3.8服务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供应商须提供具体的服务保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方案、食品安全、品质保障、配送时效、配送人员管理、配送人员安全要求、车辆卫生消杀清洗、售后服务保障、廉洁措施及承诺等。
3.9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注:供应商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评审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10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3.11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5月26日09时00分到06月01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号码,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6月05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06月0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昆明市
七、其他
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采购人为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7.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7.2.1项目名称:富民春韵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商。
7.2.2招标内容:(1)、肉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禽肉(鸡、鸭、鹅等)及肉类制品等,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严禁采购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2)、蔬菜类:包括各类新鲜蔬菜、菌菇类等,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新鲜无变质、无农药残留超标,优先选择绿色、有机食材,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蔬菜。
(3)、水产类:包括各类新鲜鱼类、虾类、贝类等,需鲜活无异味、无变质,来源合法,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变质、掺假掺杂的水产食材。
(4)、米面粮油类:包括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等)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有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米面粮油制品。鉴于学校各类食材每年需消耗约180万元,投标价格需合理合规,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同类食材平均价格,确保性价比最优,同时需承诺价格稳定,若市场价格出现重大波动,按约定方式调整。
7.2.3供货服务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2.4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方指定为准。
7.2.5供货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
7.2.6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