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服务招租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YNPZZB-2026-07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服务招租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83,招标人为镇雄县实验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遴选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一家服务机构,按昭市教联(2025)8号、镇教发(2026)25号文件及《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服务。评估租金:三年588300.00元(196100.00元/年),即参与遴选的供应商租金报价不得低于196100.00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服务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服务招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经营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2.2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失信记录。
2.3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2.4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方案及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昭通市现场获取遴选资料遴选资料600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遴选资料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人获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昭通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昭通市
七、其他
按昭市教联(2025)8号、镇教发(2026)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服务招租项目经镇雄县实验中学完善相关手续,报请镇雄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招租,受镇雄县实验中学委托,对镇雄县实验中学小卖部经营服务招租项目组织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
其他补充事宜
4.1经营范围与禁售清单
(一)允许经营商品:1.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纯净水、矿泉水;2.预包装食品:牛奶、酸奶、面包、饼干等健康食品;3.符合国家标准的时令水果(经学校同意)。
(二)严禁经营商品:1.不得售卖高辣高油高盐高糖食品及五毛、一元类辣条、麻辣熟食、膨化油炸等低价食品:不得售卖碳酸饮料、功能性饮料、含糖量过高饮品;2.不得售卖散装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品:不得售卖香烟、电子烟、酒精类饮品、管制刀具、玩具、饰品、棋牌等3.不得售卖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如网红包装)的食品。4.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恶摘、低俗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筒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厂告
4.2价格与质量管理
(一)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正规超市零售价,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签。
(二)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留存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
(三)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标签不合格商品。
(四)学校定期对商品质量、价格、保质期进行抽查。
4.3营业时间与经营规范(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营业,不得在教学时间、早读、晚自习期间经营。
(二)保持店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无卫生死角。
(三)严禁向学生赊账、代销、抽奖、博彩、搭售等违规行为。
(四)不得使用扩音器叫卖,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五)引导学生有序排队、文明购物,杜绝拥挤、哄抢、打闹。4.4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防”(防鼠、防蝇、防虫、防尘、防毒)设施要齐备。
(二)定期对店内环境、货架、收银设备、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
(三)严禁加工制作现制现售食品(如关东煮、烤肠、凉皮等).
(四)落实消防安全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
(五)实行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采购供应商和生产商资格准入制度,对售卖的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要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电子台账备查,电子台账包含:采购供应商名称、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日期、每批次的检疫检测证明(合格证)、保存期限、过期日期、采购供应商或生产厂商联系电话等
(六)售卖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要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纸质档案备查,纸质档案包括:采购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每批次的检疫检测证明(合格证)、供货清单以及定期检查无“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的痕迹材料等
4.5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
(一)学校实行日常巡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校长每月到小卖部检查不少于一次,分管副校长每周到小卖部检查不少于一次,总务主任每天到小卖部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责令整改到位。
(二)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师生、家长监督。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责令整改、暂停营业直至终止合同:1.销售禁售商品:
2.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
3.价格虚高、不明码标价、销售过期食品:
4.不服从学校管理、严重扰乱教学秩序:
5.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卫生条件不达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