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连云港大数据中心机房2026年运维及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大数据中心机房2026年运维及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 润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大数据中心机房 2026年运维及基础设施维保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大数据中心机房2026年运维及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大数据中心机房2026年运维及基础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 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 2023年1月 1日至今,须承担过数据机房运维服务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50 万元/年及以上类似业绩的。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须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 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项目 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项目内容 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 约金额为准。3.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 授权代理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高 级及以上职称。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险 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6年任意一个月),全程参与招投 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 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 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 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 承诺书”)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 过5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 标人承诺书”)(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 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 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
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 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 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 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 靠”等条款精神。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05月 09日 18时 30分到2026年 05月 15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2 日 14 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6月 02 日 14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2.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
2.2最高投标限价:25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 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2.3服务期限:1年。 2.4招标范围:确保机柜、网络、电力、暖通、UPS、柴发、动环等数据中心所有设 备及系统稳定、安全的日常巡检和对于发现的故障及时排除,当无法排除时,第一 时间汇报招标人同时通知机房专业维修单位进场维修,机房施工及服务器上下架业 务管理,实现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既定应急预案的实施;定期 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评估,确保网络安全,实时监测数据中心内的环境及设备相关 参数,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机房安全;管理机柜资源,包括机柜占用情况,设备安 装位置,电源管理等,进行电力监控和负载管理,负责设备信息录入,告警管理, 日志分析等功能设备巡检、维护记录和故障处理;负责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日常巡 检及日常安全管理、24小时值守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 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 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 款账户信息材料);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23年 1月 1 日至今,须承担 过数据机房运维服务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年及以上类似业绩的。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须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 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 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项目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
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项目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 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3.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 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或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 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6年任意一 个月),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7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5〕 18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 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 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 标人承诺书”)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 过5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 标人承诺书”)(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 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 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 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 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5月 9 日至 2026年 5月 15 日;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 2 日 14时 30分
(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同时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
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6.
资格审查 木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证明
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职称证书及社会保
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承诺书。 7.评
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