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春长东北金域实业有限公司委派第三方对住宅项目进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4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招标条件本关于长春龙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春长东北金域实业有限公司委派第三方对住宅项目进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B-JLC-20260043.
项目名称 关于长春龙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春长东北金域实业有限公司委派第三方对住 宅项目进行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7万元。
采购范围:长春龙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湖春天6个小区、君悦豪庭3个小区、龙翔国际观
邸小区,长春长东北金域实业有限公司兴花园A、B、C三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3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5月12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3.2地点:网上获取
3.3方式:将所需资料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获取采购 文件。如因获取采购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获取采购文件单位 自行承担。
3.4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 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5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