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汕头市金平区智慧停车有偿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9日
2026年招标-汕头市金平区智慧停车有偿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2026040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金平区智慧停车有偿使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有偿使用权价格:人民币¥17878.33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JC20260401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智慧停车有偿使用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有偿使用者,将汕头市金平区停车泊位资源的使用、经营和收益权等权利有偿转让给有偿使用者,由有偿使用者在有偿使用期限内,对公共泊位进行智慧化建设、运营维护,并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有偿使用期满后,有偿使用者将项目相关权利及资产全部完好地无偿移交至金平区城管局或政府指定其他机构。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有偿使用范围涉及金平区12个街道辖区共3038个路边泊位,配套管控设备、停车运营平台。本项目总投资为22,031.8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570.83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941.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9.05万元,预备费为170.04万元),建设期利息582.69万元,有偿使用权费17,878.33万元。(说明有偿使用范围以实际移交泊位数量为准,若建设期实际路内停车泊位少于方案约定,
政府按成交价退补相应费用:若多于方案约定,乙方按成交价补缴超额费用,同时停车收费标准依相关政策及协议动态调整。)
3.有偿使用年限:有偿使用期自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有偿使用期限21年。在有偿使用期限内,需保证在有偿使用权划转之日起1年内投入运营。投入运营以竣工验收完成为前提,在竣工验收之前需开展为期2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阶段有偿使用者不面向最终使用者收取费用。
4.有偿使用权价格:人民币¥17,878.33万元(大写:壹亿柒仟捌佰柒拾捌万叁仟叁佰元整)5.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说明: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04月17日起至2026年04月23日期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6年05月14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汕头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