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鹏昊集团新建停车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JGZB20260401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鹏昊集团新建停车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894,812.14元,招标人为辽宁营口鹏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鹏昊集团新建停车场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鹏昊集团新建停车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鹏昊集团新建停车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3)未在“信用 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中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7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4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1.邮箱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将 (1)营业执照 (2)法人资格证明(3) 法人授权委托书(4) 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2.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 (1)营业执照 (2)法人资格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特 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到辽宁省沈阳市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GZB202604011
项目名称:鹏昊集团新建停车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4,812.14
最高限价(元):894,812.14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鹏昊集团新建停车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一)工期:60天
(二)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支付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二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五)验收标准: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确定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 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等)、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 税金、利润、风险等一些其他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所有 风险。
(七)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供应商采购的工程所有材料均须是符合 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 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供 应商应知晓其中的风险,充分考虑材料、设备的质量及成本进行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工程所涉及的材料。批量定做或使用前,需至少提供3种样品(附产品合格证),待甲方 选定后,封样,并赴制造厂家或销售商实地考察,确认符合标准后,乙方可下订单采购。货 到,甲方核验通过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3、本项目施工涉及的清单之外的拆除和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费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 不可预见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树木 的保护及其他不可预见发生的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5、本项目产生的水、电等费用需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需要具备多处同时施工能力,确保工期按要求完成。供应商应考虑相应人工成本 及管理成本。
7、在施工期间及工程移交前,项目经理应保证到位率,无特殊原因,必须每天保证出勤, 并按采购人或者项目管理(含监理)人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到位履行相关职责。
8、如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按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
9、供应商需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竣工验收时工程档案及结算资料齐全。
(八)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 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
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九)质量保证期:2年
(十)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将合法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7)主要人员社保证明;(8)业绩;(9)诚信投标责任书、保密承 诺等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 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要求:1.施工方需遵守甲方监管相关纪律,与甲方签订监管安全责任书,接受 甲方监督管理,违纪接受甲方处理,涉及违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 现场。3、按监管要求时间段施工,且公安网可查无前科劣迹。4、施工方须开具工程类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 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