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投标-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渣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淮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渣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一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是:标段一: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干 灰)处置和加湿灰处置1)粉煤灰预估数量:干灰:15万吨;湿灰处置:5万吨。2)服务 周期:2026年5月-2026年9月(5个月)。3)投标人根据自身场地、存储大棚和钢板库的 存储情况,投资建设或租赁符合环保要求的场地或仓库,杜绝环保事件的发生。标段二:淮 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炉渣处置1)炉渣具体预估数量:5万吨。2)服务周期:2026年5月-2026 年9月(5个月)。3)投标人根据自身场地、存储大棚和钢板库的存储情况,投资建设或租 赁符合环保要求的场地或仓库,杜绝环保事件的发生。本项目标段一和标段二,投标人可以 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干灰)处置和加湿灰处置;(002)淮北申皖发电 有限公司炉渣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干灰)处置和加湿灰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备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的销售和综合开发利用相关资质及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安全问题或因自 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投标人须具有销售和使用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的业绩(提供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综合利用 使用证明、购销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请投标人按发票复印件顺序正确统计出粉煤灰、 炉渣等固废年度购买、销售和综合利用总量)。
7.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灰库和中转湿灰、炉渣储存场地,且储存场地满足本项目 要求(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 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粉罐运输车辆及加湿灰、炉渣货物运输车辆(必 须装有GPS等定位系统,轨迹图备查),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的行 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至2026年9月(提 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002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炉渣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备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的销售和综合开发利用相关资质及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近两年(2024年3月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安全问题或因自 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投标人须具有销售和使用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的业绩(提供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综合利用 使用证明、购销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请投标人按发票复印件顺序正确统计出粉煤灰、 炉渣等固废年度购买、销售和综合利用总量)。
7.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灰库和中转湿灰、炉渣储存场地,且储存场地满足本项目 要求(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 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粉罐运输车辆及加湿灰炉渣货物运输车辆必须 装有GPS等定位系统,轨迹图备查),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的行驶 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至2026年9月(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0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 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标段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条件中2-5项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有销售和使用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的业绩(提供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综合利用 使用证明、购销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请投标人按发票复印件顺序正确统计出粉煤灰、 炉渣等固废年度购买、销售和综合利用总量)。
5.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灰库和中转湿灰、炉渣储存场地,且储存场地满足本项目 要求(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
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粉罐运输车辆及加湿灰炉渣货物运输车辆必须 装有GPS等定位系统,轨迹图备查),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的行驶 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至2026年9月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标段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条件中2-5项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有销售和使用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的业绩(提供粉煤灰、炉渣等固废综合利 用使用证明、购销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等,请投标人按发票复印件顺序正确统计出粉煤 灰、炉渣等固废年度购买、销售和综合利用总量)。
5.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中转灰库和中转湿灰、炉渣储存场地,且储存场地满足本项目 要求(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 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粉罐运输车辆及加湿灰、炉渣货物运输车辆(必 须装有GPS等定位系统,轨迹图备查),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的行 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至2026年9月(提 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
1)供应商发送资料时邮件标题应备注标段名称+供应商名称。
2)若参与多标段,资料请按照标段分别提供。
3)本次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4)供应商在发送资料后应当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资料后 将向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PDF版的采购文件。
5)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 件为准。
6)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