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台氢能源公交车电池更换及氢堆系统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BCZB202604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台氢能源公交车电池更换及氢堆系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5台氢能源公交车电池更换及氢堆系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本次采购涉及的招标产品要求为非进口产品,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可引用制造商的产品资质、厂家资质、产品专利等内容。
3.2近年(202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有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或承诺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相关记录。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开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或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个月以内(指银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的接收方为招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相关报告或资信证明。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未列入以上信息的证明。
3.5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可引用制造商的产品业绩案例。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