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标讯采购*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关于斜塘学校改建修缮项目 斜塘学校改建修缮项目土建总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32057118470005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斜塘学校改建修缮项目 已由 以苏园行审项复字[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4800.0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斜塘学校改建修缮项目土建总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斜塘学校改建修缮项目土建总包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敦煌路99号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次改造面积70863.27?。其中地上部分65824.7?,地下部分5038.57?。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9415.30平方米,最高层数5层,最大建筑高度约24.15米。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700.0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斜塘学校改建修缮项目土建总包工程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中型
技术复杂工程:否
2.8 工期:110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9.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9.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7 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投标人投标;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04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4.2 近2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倒算)投标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如本公告2.9.1.1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的,如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为大型企业时,须提供《拟分包项目承诺书》,承诺将不低于 40%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如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为中小型企业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或成员单位中有大型企业的,投标人视为大型企业;如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或成员单位中全部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人视为中小企业)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年04月20日 23时59分。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将拒绝接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 ? ? ? ? ? ? ? ? ? ? ? ??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