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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彝族苗族自治县供销联合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禄劝县乡村农资销售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两网融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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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彝族苗族自治县供销联合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禄劝县乡村农资销售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两网融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禄劝县乡村农资销售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两网融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乙德-(招)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劝县乡村农资销售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两网融合”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供销联合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1.1 项目编号:乙德-(招)2026007
1.2项目名称:禄劝县乡村农资销售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两网融合”项目
1.3 预算金额:253 万元
1.4 最高限价:2522768.32 元。
1.5采购内容:禄劝县乡村农资销售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两网融合”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完成。
1.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
②提供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任意一年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 2025 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上述信用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磋商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3)其他人员要求:
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3 日至2026年04月13 日,每日上午 0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以下证件于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童的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5)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
3.3 工本费:人民币 800.00 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gstb@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