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企业文化展厅工程总承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6年4月3日
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企业文化展厅工程总承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企业文化展厅工程总承包项目。
1.2 采购编号:BRR25-HNS-ZB-002-26043。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对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企业文化展厅进行整体策划、设计,包含装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布展、水、电、通讯、智能化内容,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设计服务: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建设思路及采购人要求对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企业文化展厅进行整体设计、撰写文案、装修、采购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布展等,含水、电、暖风、消防等,提交正式完整的施工图和效果图设计成果,包括显示屏等前端设备安装位置设计;多媒体音视频系统设备安装方式及具体参数的设计;多媒体音视频系统运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试运行方案设计、系统故障恢复设计、系统管理和维护方法)等。
2.1.2施工:设计成果施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及工程变更及采购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虽未包含在施工图内但在原设计方案中提及或实现方案必备的全部内容及优化方案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施工完成后要达到E0级环保标准。
2.1.3采购: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包括智慧展厅所需整体及分项控制系统,其他与多媒体音视频系统有关的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等工作;硬件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仓储。
2.2 总工期(含设计):50日历天。
2.3 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2.4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本工程质量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自治区、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
3.4本次询比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以联合体影响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若联合体响应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3.4.2联合体各方签署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响应,否则,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均将被拒绝。3.4.3联合体各方可以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次响应,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合同签署阶段与合同实施阶段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
3.4.4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共同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4.5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文件上述3.2及3.3条款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 日起至2026年4月 9日19时00分。
4.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11 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