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1日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编号: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针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非集采医用耗材进行采购,具体要求及耗材清单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订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交货(供应商可在此范围内自报最短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履约时间至2028年1月,合同一年一签,若本次所采购部分耗材后期因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不可再自行采购,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部分耗材的合同约定。
2.6 预算金额: 84.0605万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谈判小组审查。
3.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3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5、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若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经营许可/备案证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范围须覆盖所投产品;
3.8供应商如果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上载明的“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每一级别的授权),或谈判时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提供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成交后提供;
3.9供应商所投产品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谈判时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成交后提供;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月01日起至2026年04月0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标段对应的收款账号不同,请务必在操作时仔细核对,确保打款账号的准确性,切勿混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 获取谈判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重要信息。
4.2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5.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及谈判时间: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地点:昆明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