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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及医院电子病历治理与采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宁夏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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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及医院电子病历治理与采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盐池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及医院电子病历治理与采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万元,招标人为盐池县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盐池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及医院电子病历治理与采集工作提供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说明),数量:1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池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及医院电子病历治理与采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盐池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预警监测及医院电子病历治理与采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按财库 (2017) 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 (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 (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1.2如供应商是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或相应证明材料);
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或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或相应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磋商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1)22 号)明确,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分支机构中标 (成交)后,可以作为中标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 15时00分到2026年04月09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邮箱,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标注清楚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完成后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