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智慧食堂项目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智慧食堂项目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SZ-19-04A-2026-D-F-E03028C01),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为兴业银行福州分行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智慧食堂项目建设项目(第二次)。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本项目含税预算总价为人民币114130.00元。
1.4 项目的性质:货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2.2投标人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5 投标人须具备原厂商(制造商)提供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2.6 投标人若为授权销售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所有产品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包含多个品牌原厂商(制造商),须提供每个品牌原厂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投标人若为原厂商(制造商),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2.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未列入兴业银行黑名单(此项由招标人现场说明)。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12时00分至2026年4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4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小写: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注:如采取邮寄方式,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福建省福州市选择邮寄方式的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丢件未及时收件的风险。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