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投资开发社会投资人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6-1737)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本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投资开发社会投资人选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投资开发社会投资人选择
三、资金来源:招标人只提供建(构)筑物屋顶及场地给中标人,不投入任何资金:由中标 人全面投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招标人及下属单位从中标人购买折扣电价的光伏绿电。本 项目工程总投资额预计1000万元(以投标人实际投资为准)。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内容: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投资开发社会投资人选 择,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和技术要求”。
2、项目工期:
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招标人九龙园区(A区、B区、D区)金铸公司厂 房屋顶、模具公司厂房屋顶、汽车零部件公司厂房屋顶、检测中心屋顶、倒班楼屋顶、食堂 楼屋顶及停车棚等分布式光伏电站及张拉膜停车棚、充电桩的建设工作,并完成电网并网验 收,开始发电。
3、项目地点: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九龙工业园区A区、B区及D区。
4、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 年,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并网发电运行日开始计算。
5、质保期:同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
6、投标人必须以持有资产、长期运营为目的,项目建设、节能效益分享期内不得出售、转 让本项目资产给第三方公司,不得对光伏电站资产设立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7、标包划分:1个标包。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保证金:2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 动的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声明”原件。
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2023-2024年度无亏损。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 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0、投标人(含持股51%及以上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装机容量不低于15MWp投资建设的类似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业 绩,其中至少具有3个单个装机容量3MWp及以上(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分期签约、分期建设 的光伏电站可合并计算)投资建设的类似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项目发改委备案、国家电网并网验收等文件的扫描件/复印件,提供的合同 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采购内容、装机容量、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等相关页。
如是投标人的持股51%及以上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订合同协议,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股权 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 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或其他有效的法律关 系文件)。
11、投标人(含持股51%及以上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拥有分布式光伏电站远程监控中心, 2024年前建成并正在运行的监控运维的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不低于15MWp,且项目数量 不低于3个。
提供监控中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规模、投用日期、监控运维项目、总装机容量、 照片、监控运维项目及装机容量的截图等。
如是投标人持股51%及以上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建设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股权关系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没有股 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或其他有效的法律关系文件)
12、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
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为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三个月(至少包含2025年11月-2026 年1月的社保)社保证明(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复印件。
注: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六、投标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本次报名、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处于破产状态的;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存在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
8、近半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9、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0、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招标人采购禁入期限内的;
11、因行贿被列入各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 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
1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
14、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17:30, 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格式自拟)发送至(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达到时间为准)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招标 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发送到各投标人的指定邮箱。
注: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务必在付款 凭证摘要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在报名和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3、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有疑问,请在2026年3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 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招标人应在2026年3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至截止时间为 2026年3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重庆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