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辽宁博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尾项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6年2月4日
最新通知+辽宁博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尾项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LNZB-GJZ2026-0106-01)
辽宁博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尾项工程建设项目己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博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计划投资5445865.11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辽宁博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厂尾项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辽东湾第二污水处理
(三)项目概况:
(1)办公楼南侧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厂区硬覆盖工程
(2)厂区绿化工程
(3)厂区内未完剩余工程
(四)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及范围(但不限于):
1、办公楼南侧新建道路及配套的雨排工程、厂区硬覆盖工程(除绿化外,按回填残土平均厚度 50CM,上铺 10CM 碎石考虑)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厂区绿化养护工程等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厂区内超滤反渗透车间、膜池、浓水 BAF 池、浓水高效沉淀池、浓水催化氧化及出水池的未完尾项工程(土建、工艺管道尾项安装与保温、电气与照明等):中水管道工程尾项 (土建地面道路恢复、结构制作安装,管道管托更换,流量计设备调整,管道保温尾项,电气仪表调试等)
(五)工程质量:合格。
(六)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及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8:30至2026年2月9日16: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