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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餐饮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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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信息/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餐饮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餐饮服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餐饮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6-SH-0679)。
二、项目简介招标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入围的供应商应以招标人实际情况、通过专业从事员工福利的平台,整合各类订餐渠道,稳定保证公司员工用餐需求。项目地点:(1)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2)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306号。服务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3年),合同到期前可续约,最多续约1次,最长不超过2年。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中标人数量:1家。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4.投标人从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署的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行业的服务案例不少于1个(同一法人单位(不同年份)的视作一个案例)(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签订时间及签章页)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付款条件、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以及发票证明复印件。特别提示:发票复印件需包含二维码,二维码需清晰支持扫描。可以提供合同/协议中一个付款阶段或批次的付款金额对应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评标需
要,在评标现场对发票真伪进行查验。金额查验一致的标准为:合同金额及付款比例对应的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与发票金额后五位数值(不含角分)相符。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响应的实际情况以及投标人对评标过程中的澄清回复内容予以评判。证明材料要求详见对应的业绩资格要求/业绩评分要求)。
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特指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指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贪污贿赂罪”案由(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下午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27日上午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