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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热点招标=河南省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数字影像实训室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2026年1月23日
打印公告
1、项目编号:2026-1
2、项目名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数字影像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5,783.83元最高限价:645783.8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磋商(2026)0004-1号-1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数字影像实训室项目 645783.83 645783.8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数字影像实训室项目,拟在4号楼311教室建设数字化影像实训室,集成高配置设计工作站、教学管理软件及辅助教学等设备及软件,支撑影像技术、数字媒体等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与技能训练,即满足数字影像相关专业多媒体教学需要也能满足数字影像制作等工作需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4)交货地点:洛阳;
(5)质保期:三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3日 至 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4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2月04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台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