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12月22日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25.2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一标段:数据资源与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项目):(002)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003)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三标段:人才管理服务系统项目);(004)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四标段:校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一标段:数据资源与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002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003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三标段:人才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004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四标段:校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2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2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1月1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 01月1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预估金额入围数量 供货期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一标段:数据资源与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数据资源与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软件 3690000元人民币 1家 合同签订之日起 270天内交货,自到货验收完成之日起 27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二标段: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审计信息化平台系统软件850000元人民币 1家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内交货,自到货验收完成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三标段:人才管理服务系统项目)人才管理服务系统软件1725000元人民币1家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分为两个阶段(详见服务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开展银校合作智能化校园建设项目(四标段:校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校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系统软件和硬件3987300元人民币1家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内交货,自到货验收完成之日起 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2 诚信要求
(1)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3 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4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一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二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三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四标段: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核心产品(DRG 医保监管平台)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 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6 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吉林大学各校区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吉林大学各校区所在区域的配送能力。
2.7 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提供的物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4)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4. 招标文件购买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 时 30 分至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标段/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蒙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