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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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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花都城泰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为安置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345.22平方米,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96794.8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135803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控高需同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包含6班幼儿园、综合信访维稳中心、综合管理用房、司法所、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厅、社区服务站、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室、小区游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物业管理(含业主委员会)、快递送达设施、可回收物便民回收点、农贸(肉菜)市场、公共厕所、雨水调蓄设施等。(备注: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及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莲山路以西、三东大道以北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装修与安装工程。
本项目中标后,支持中标人采取共保模式承保,共保体由中标人按《关于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质〔2025〕1180号)及《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穗建质〔2025〕71号)的相关规定组建,中标人须为共保体的主承保单位。共保体之间应以共保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在项目上的承保份额、权利义务,并及时向招标人报备。
2.2.3保险服务期限: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以下三个阶段:(1)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期为两年;(3)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装修与安装工程责任期为2年。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若政府主管部门发布文件更新对保险期限的要求,以新发布的保险期限要求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7,104,476.9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需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3投标人必须为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需提供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分支机构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4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  12  月 23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01 月    12日23时59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4.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  12  月23       日 00  时  00 分至2025年  12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进行投标登记,本项目投标登录平台。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及《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的扫描件(按下列排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封面格式按附件要求)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原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负责人)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招标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投标登记时递交,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至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  01     月   13    日 14时 30 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州市。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环节。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uoxin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