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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环卫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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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环卫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9日
(招标编号:UHHWCG-2025112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HWCG-20251125
2.项目名称:采购环卫设备(二次)
3.预算金额:62.00万元
4.最高限价:62.00万元
5.采购需求:丽江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电动垃圾清运车18辆、电动挂桶式垃圾清运车2辆、电动四桶转运车3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
为准。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
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费证明(注: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费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丽江市
3.获取方式(以下两种):
①报名: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有效期内持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
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招标文件。
②邮箱获取:供应商将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
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
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zbcg20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