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关于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和石子煤拉运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2026年4月2日
项目采购=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和石子煤拉运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23/21-QT-059)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和石子煤拉运处置项目己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苏市黄河东路482号
2.2项目规模:2*330MW
2.3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拟定1年(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2026年7月14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负责安排车辆将炉渣、石子煤从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厂区装车、运输到处置点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所有过程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及华电集团对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的环保要求,并承担所有环保事件的处理责任,处置数量暂估7万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粉煤灰清运-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和石子煤拉运处置(CHDTDZ023121-QT059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清运-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炉渣和石子煤拉运处置】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拉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应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符合要求的技术能力证明或者说明资料、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应办理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许可)。(2)投标人需提供与具备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的单位签订的合法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仓库签订的贮存场所租赁合同,以及下游单位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符合要求的技术能力证明或者说明资料、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应办理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许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02 16:46到2026-04-10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05-08 09:00
六、开标时间
6.2开标时间:2026-05-08 09:00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