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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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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JMCS2025038
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12个月,或合同双方总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合同提前终止,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
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
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响应人为所提供医用氧的生产厂家,则响应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①
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氧、液态氧);②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
包含医用氧分装(气态氧)。如响应人为医用气体代销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2)如响应人为所提供医用氧的生产厂家,则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上标明的药品名称为“氧”,
不限品种规格。
(3)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显示的许可范围必须包
含招标的所有气体。
(4)响应人应当具有《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批准范围必须包含氧的压缩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类
别。
(5)响应人应当具有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证书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包含招标所有气
体品种。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
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
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9)响应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购买。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