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普洱市澜沧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12月19日
打印公告



普洱市澜沧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LCPPLX-2025-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招标条件本澜沧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由中选企业自行投资,遴选人不提供资金支持,招标人为澜沧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澜沧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
(二)项目编号:LCPPLX-2025-02。
(三)遴选内容:进选三家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的企业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被选中的投资开发主体按照选选人的安排和要求,在被分配的片区范围内,按照合作框架协议规定时限内全额投资建设完成项目。期满仍未竣工并网的,根据合作框架协议退出机制的相关约定,被选中的投资开发主体退出,由进选人安排其他入围的企业承接该片区项目
(四)项目开发范围:
1、澜沧县20个乡镇(不含明确禁止的旅游景点区域包括:惠民镇景迈山、酒井乡老达保、糯福乡龙竹棚、雪林乡左都等)的公共建筑屋顶资源。
2、项目只能在具有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的场地、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下统称“承载设施”)上建设运行,承载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需提供房屋、宅基地或土地等产权证书;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需提供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等产权合法的情况说明。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不得用于建设项目。
3、全县区域内可开发利用的承载设施包括居民承载设施、企业承载设施和公共承载设施。其中:居民承载设施是指居民合法拥有的场地、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企业承载设施是指企业合法拥有的场地、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公共承载设施是指政府部门、机构等合法拥有的场地、建筑物或其它设施。
4、全县公共建筑部分可开发利用总面积约95万平方米,综合考虑屋顶结构、光照资源等因素,实际可开发建设面积预估85万平方米。
(五)项目开发运营期限及要求:
1、建设期限:自项目备案之日起暂按3年计算,以实际的建设工期为准。
2、运营期限:自项自建设完工起经验收、并网、并投入运营后20年。
3、开发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及遴选人提出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承诺建成后有能力解决光伏并网和电力输出问题、在澜沧县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网点
(二)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1个国内类似项目开发经验案例(开发主体独立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项目备案证)允许关联公司业绩共享,母子公司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如工商登记材料))。
(四)申请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没有被处于禁止在申请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处罚期内。以进选人或进选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省、市、县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提醒注意或涉嫌存在其他不法行为的。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参加联合体的申请人均应当具备(一)至(六)项规定的条件,并向选选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进选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遴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组成联合体除外)
三、获取遴选文件
(一)时间:凡有意参加选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地点:澜沧县
(三)方式:获取选选文件时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一套以下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证件资料供审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提供)。
注:
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1至3项规定资料
2.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括号内已标明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标明提供“复印件”的,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即可,申请人须将所有资料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遴选文件免费提供,遴选人和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进选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二)地点:澜沧县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