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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延津县中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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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延津县中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中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2025-08-08:
2、项目名称:延津县中医院眼科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眼底照相机采购1台
5.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
5.5 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如更换备件必须为原厂备件):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 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屈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本单位在职人员携带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本项目公告发布网页截图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核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2、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5年8月12日8:30起至 2025年8月18日18:00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
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査,资格审査工作在磋商开始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査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新乡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yzbgs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