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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沈阳市和平区中工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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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沈阳市和平区中工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XHS-20250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本沈阳市和平区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14900.0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中工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沈阳市和平区各学校、办公机构及商业大厦供暖改造,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沈阳市和平区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沈阳市和平区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
围:同时具备下列(1)、(2)、(3)资格:
(1)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项目。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15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现场递交资料或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发送时请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项目名称。请投标人在授权委托书上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填写清楚。以资料收到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 辽宁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七、其他1、工程工期:50天(2025年9月10日-2025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4、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售价每本人民币 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说明:(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召开的开标会。
(3)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xmtb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