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公告昌吉市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98号地块EPC总承包项目-其他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SH/FW2025-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招标条件本昌吉市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98号地块EPC总承包项目-其他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建设工程合同的进度款,招标人为新疆庭州嘉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市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98号地块EPC总承包项目-其他材料采购
2、工程地点:昌吉市
3、项目内容及规模:昌吉市保障性租赁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98号地块EPC总承包项目-其他材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概算金额:34016779.14元。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进度要求。
6、本项目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符合本项目所需相应的范围和服务能力,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现象;
4、最近三年内无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和其他经济方面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1日10:00时-2025年8月5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元/份。
2、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