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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项目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冬季燃煤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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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项目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冬季燃煤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ZCXM-2025101
一、招标条件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冬季燃煤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冬季燃煤采购项目二次(一标段)
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冬季燃煤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
2.2招标内容:为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6年冬季采购燃煤一标段采购原煤30000吨,二标段采购原煤30000吨,共计采购燃煤60000吨。
2.3燃煤质量标准(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大于或等于4200卡,结焦率3-5,原煤灰分≤37%,挥发分≥25%,外水≤8%(以8%为衡量指标),粘结率≤2,颗粒直径0.1CM-3CM,硫<0.5。
(2)煤炭低位热值和其它相关指标以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化验结果为准。
(3)煤炭种类:烟煤。
2.4供货地点:扶余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5供货期限: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0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货物供应,运输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市(地级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燃煤质量标准等的检测结果,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的燃煤质量标准;
3.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上述财务资料,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6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11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按先后顺序排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料发送至邮箱,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