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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招标~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EPC)光伏场区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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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招标~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EPC)光伏场区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金江能源开发(元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EPC)光伏场区总承包工程
2.2项目编号:YNZZ025-525
2.3工程地点: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物茂乡及黄瓜园镇
2.4项目简介: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21.8571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容配比为1.21,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共计6908个光伏组串,新建32个光伏子方阵,分别由30个3.2MW子方阵、1个2.5MW子方阵和1个2.0MW子方阵组成,本工程规划占地面积2123.77亩,具体以设计方案为准。本光伏项目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35kV侧(此次招标范围不含220kV升压站内容),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最终接入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5招标范围及要求:小雷宰光伏电站项目(EPC)光伏场区总承包工程,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造,本标段容量为121.85712MWp(交流侧约100MW),本EPC工程范围包括光伏场区、集电线路,不含送出线路、升压站。具体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2.5.1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招标人办理土地预审、勘测定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地证办理、施工许可证、林草地、地灾、压矿、军事、文物、安全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社稳、气候论证、消防等
(2)投标人负责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土地复垦、临时占用地恢复、临时工作面开设及手续办理、施工、监测、验收。
2.5.2勘察设计光伏场区:1:500地形图复核及报告、地质勘探并出具地勘报告、施工图设计、图纸资料审查及会审(图纸审查及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费用包含在投标人勘察、设计费用范围内,由承包人承担)竣工图设计与编制,与此相关的配合新技术运用方案设计,进场道路新建及改扩建方案设计,以及满足招标文件和工程要求的其它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相关设计工作内容。
2.5.3设备采购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消耗品的制造、采购、监造、验收、运输及储存。
2.5.4施工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的建筑安装工程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及地上附着物清理,试桩、支架与设备基础工程,挡土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等环水保工程实施及验收,集电线路工程等;
(2)安装工程:光伏支架与光伏组件安装,光伏场区电气设备安装(箱变、逆变器、汇流箱、电气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通信工程,消防工程,电缆桥架线路安装,接地工程,场区围栏、标识标牌等。
(3)负责光伏场区、集电线路设备、电气线路的各项试验、检验、设备及材料送检(按照云南省电网公司要求的全部试验进行)。
2.5.5试验: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的调试、试验、启动、并网测试、工程验收、配合升压站涉网试验。
2.5.6其他(包含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红线范围内的征租地和青苗补偿工作和相关费用由招标人负责,除此之外因施工需要的便于自己施工、材料存放等另行规划的道路、堆场、临建设施等其协调费用、其他费用如线杆迁移、构筑物拆除、地上及地下管网迁改、迁坟、青苗补偿、征租地及协调等所有工作和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集电线路实施所有涉及到的工作和费用,如塔基征地、集电线路直埋临时用地租赁、青苗补偿工作和相关费用由招标人负责,线杆迁移、构筑物拆除、地上及地下管网迁改、迁坟及协调配合等所有工作和相关合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要求,组织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及图纸。
(4)投标人的系统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应报招标人同意,招标人有审查权和否决权。工程设计方案应通过招标人审查批准后实施。
(5)投标人对工程所有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报招标人审批,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招标人有检查权。
(6)投标人负责采购到货的光伏组件的卸货、二次倒运、到货检测、第三方实验室送检;投标人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设置交通条件需满足货车使用要求,临时堆场需满足光伏组件堆放要求。
(7)投标人负责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土地复垦、临时占用地恢复、临时工作面开设及手续办理、施工、监测、验收。
(8)投标人编制调试大纲并完成检验、试验、分部调试和总体调试。投标人负责派遣技术专家检验和调试(包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设备、装置、材料等,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10)投标人负责竣工验收及设备资料、竣工资料、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11)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按云南电网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完成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新投运申请上报等工作)及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检查和电网验收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中已综合考虑,风险包干。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除上述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以外,无论本招标范围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投产、工程检查、专项验收、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档案验收、工程协调、竣工结算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工程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红线范围外投标人所需的临时用地与当地政府、企业、集体组织、村民协调相关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中已综合考虑,风险包干。
注:本项目不涉及升压站工程,本项目EPC招标范围与拟接入的升压站组网界限止于小雷宰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不含开关柜的采购及安装),升压站位置以项目实施过程中最终确定为准
2.6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暂定5个月,最迟不晚于2025年12月20日全容量并网,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1勘察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7.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版)》相关内容、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同意或通过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7.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电网公司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
2.7.4采购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3.2”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勘察方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至2024年,新成立企业根据成立时间如实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
①设计业绩:提供2020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电力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电力工程设计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②施工业绩:提供2020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2020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电力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电力工程设计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②施工业绩: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2020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类似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3.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
①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②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
④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提供2025年1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①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②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提供2025年1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提供2025年1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施工单位,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拟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业绩及人员要求;拟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施工资质、业绩及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在投标文件中。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2.地点:云南昆明市。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4.售价:¥12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昆明市。
6.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