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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通用医疗设备采购(第四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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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通用医疗设备采购(第四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   2025-06-23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对 渝北区中医院通用医疗设备采购(第四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94,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医用设备、药品、耗材等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1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单价限价 数量小计(元)
目录:
普通诊察器械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15,000.00 元1(件) 115,000.00 元
包2(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79,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单价限价数量小计(元)
目录: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79,000.00 元1(件) 79,000.00 元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报价文件必须上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计划通知后7日内交货(如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紧急情况须24小时内到货。负责将中标产品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到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运行正常后交付采购人验收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响应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由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自采购人收到相关验收报告之日即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

5.如国家规定设备需要进行医学计量检定,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中标货物经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计量检定报告,且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比选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设备到医院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含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第三方单位的设备验收和检测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与培训完成,经医院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全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医院规定程序办理货款支付。

(三)履约保证金的无息退还: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1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