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宁国市人民医院2025年病理科专科耗材及试剂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国市人民医院2025年病理科专科耗材及试剂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5年11月19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医院2025年病理科专科耗材及试剂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711751.00元/年最高限价:711751.00元/年采购需求:宁国市人民医院2025年病理科专科耗材及试剂配送服务项目,拟招标一家投标人为宁国市人民医院提供相关产品配送服务。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每年度末招标人对投标人本年度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若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合作无异议,合同可续签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我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③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
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2.3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药品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证。
2.4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10日内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5日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