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告知武汉金阳南山里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2025年10月31日
在线告知武汉金阳南山里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武汉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授权武汉策之源物业咨询有限公司对金阳南山里(项目名称)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 武汉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阳南山里
2.物业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2.1物业类型:住宅
2.2坐落地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
2.3物业区域四至范围:东至盘龙大道,西至中国院子,南至澜桥康城,北至另国院子。
2.4面积:
(1)物业管理区域面积55258.43平方米
(2)总建筑面积54899.28平方米。建筑面积构成为:地上总建筑面积37442.9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7456.3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9623,81平方米(其中低层住宅建筑面积20984.63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18639.18 平方米)。地上非住宅建筑面积4549.09平方米(包括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996.59平方米其中含地上商业2709.51平方米和地下商业287.08平方米)。其中:物业服务用房面积145.81平方米坐落位置D2栋楼第一层(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安排,其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社区用房面积45.90平方米,坐落位置 D2栋楼第一层。其它配套公建物业建筑面积1647.87平方米(其它配套公建物业业态包括:配电房及开闭间建筑面积422.68方米;治安联防站14.40平方米;文化展示管理用房1210.79平方米)
(3)本项目建筑密度19.96%,容积率:0.74,主要房屋栋数:24栋(其中住宅199户:主要建筑含20栋住宅楼、2栋商业住宅楼、1栋商业楼和1栋文化展示管理用房)。
2.5绿化指标:
本项目绿化率:58.00%,绿化面积:31900.69平方米:
2.6停车场库: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184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3个,地下停车位16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处)
2.7供水系统:水泵房2座,生活水池/个,消防水池/个,水箱个数1个,消防水泵个数/个,生活水泵数/个。
2.8供电系统:
(1)公变部分:配电房及开闭间2个;
(2)专变部分:专用中心配电室2个
2.9电梯设备:共18部。功率17KW本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电梯,保证电梯规格、数量配置与建筑物的结构、使用需求适应,电梯机房设置通风、隆温设施,满足机房环境要求,设置电梯监控用房,并保证监控用房到电梯轿厢的通讯报警、监控路线顺畅,电梯使用双回路供电,电梯设置有断电应急平层装置。
3.0化粪池6个;污水井/个;垃圾收集站/个。道路/平方米
3.1出入口数量:5个,机动车出入口2个。消防通道/个。
3.2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变压器7台。
3.3开发建设进度:
本项目于2016 年 04月开工建设,共分2期建设。总建筑面积 54899.28平方米,一期竣工时间2018年09月,交付时间2018年11月,二期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02月,交付时间2024年08月。
三、物业费收费标准
1.住宅最高投标限价:低层住宅(别墅)3.20 元/平方米·月;多层住宅(洋房)2.35元/平方米·月。
2.商业最高投标限价: 6.00 元/平方米·月。
3.地上车位物业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72.00元/个·月;
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96.00元/个月
4.物业服务标准要求:区依据/口参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Π534-2017)(附录不作参考内容)中五星级服务等外
5.物业费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口。
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1.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 11月,
2.本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自本项目首套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五、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
1.发布投标邀请书:
(1)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5日)
2.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不设置资格预审)
(1)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5日)
(2)投标报名地点:武汉市
3.本项目不设置现场踏勘答疑。
4.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与开标时间同时)
(2)递交地点: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5.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需在武汉市物业综合管理系统上建立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3 / 。
4 / 。(3、4为招标人依法依规设置的其他要求)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所有投标物业服务企业需在武汉市物业综合管理系统上完成注册,建立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并从系统中打印并盖章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信用信息情况;
4.从武汉市物业综合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签字盖章的投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5.其他条件:
(为招标人依法依规设置的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壹式贰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bm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