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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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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SZB2025-08-018)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
一、招标条件本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0.00 万元,招标人为盐津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预算 90.00 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1.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登记表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网上获取: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4.售价:5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B2025-08-018;
2.项目名称: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4.1、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就餐标准及补助标准:(1)职工食堂职工就餐医院补贴标准(按照每餐实际就餐人数计算):早餐 4 元/每人/每餐,中餐 8 元/每人/每餐,晚餐 8 元/每人/每餐。(2)职工个人支付执行标准:按照职工实际产生的消费为准,超出医院补助部分由职工直接支付给食堂经营方。(3)职工外卖送餐统一标准医院补贴 早餐4元/每人/每餐,中餐8元/每人/每餐,晚餐8元/每人/每餐;职工个人支付:早餐4元/每人/每餐,中餐8元/每人/每餐,晚餐8元/每人/每餐。(4)帮扶等专家就餐医院全额补助 早餐8元/每人/每餐 餐及晚餐按照实际消费补助,最高标准为40元/每人/每餐(含桌餐)(5)职工食堂承接接待餐 就餐标准根据盐津县公务接待标准(医院按照每餐实际就餐人数计算)(6)为提高体检体验感,医院为到体检中心团体体检的人员提供体检后便餐服务。(7)医共体等大型会议、活动自助餐 标准为16 元/每人/每餐(医院按照每餐实际就餐人数计算)
4.2、盐津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病人食堂患者自费就餐 (1)考虑精神病患者弱势群体的家庭条件,用餐标准暂定 20 元/每人/每天(含早餐、午餐、晚餐)。(2)由食堂经营方自行荤素搭配,保障患者吃得饱。(3)每餐由食堂经营方送入送出至每层封闭病区,具体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4.3、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租金:18万元/年,合同签订后两周内,食堂经营方需一次性缴纳半年租金即9万元给医院,合同期满半年后,两周内一次性缴纳剩余的半年租金9万元给医院。如未按以上约定缴纳,医院有权解除合同。水电费用由食堂经营方据实按月支付,次月支付上月水电费。
4.4、盐津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病人食堂租金:免除承包食堂租金,水电费用由食堂经营方据实按月支付,次月支付上月水电费。
5.采购需求: 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 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成交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有权根据考核制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的评选标准及重要依据,未通过医院考评,盐津县人民医院将有权解除合作。
7.服务地点: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职工食堂及(老院区)职工食堂、病人食堂。
8.质量目标 提供优质服务,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餐饮业及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原材料质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