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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委托综合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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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委托综合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CRFQ2025101400001)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委托综合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双港项目坐落在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项目建有三台日
处理400吨垃圾的焚烧炉,每天可产生飞灰20余吨飞灰,年产生飞灰约7000吨左右。本项
目为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委托综合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4725)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委托综合处置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备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含772-002-18,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有运输能力:①若投标人具备自有车辆的:提供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许可证、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
资格证(押运人员)、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机动车行驶证,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若投标人委托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合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员)、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人员)、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机动车行
驶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
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5.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
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网上核验,查
询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不一致,以开标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本单位的股东
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或报告关键页(加盖公章),若为事业单位等系统无法
查询的,提供情况说明,须包括本单位控股关系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加盖公章)。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网上核验,查询结果如与供应商提交的不一致,以开
标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
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
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2025年10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及电子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招标人: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